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优惠政策即问即答(上)
2023年8月以来,围绕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,党中央、国务院延续优化完善了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。税务总局聚焦纳税人缴费人和基层税务人员反映的热点问题编写了43个答问口径,涵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%征收率减按1%征收率征收增值税,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,支持小微企业融资优惠政策,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“六税两费”,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等内容,形成了《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优惠政策即问即答》(2023年版),现汇编成册,供纳税人缴费人和税务干部参考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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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36 2023-10-1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