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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商注册详细流程和所需资料
发布时间:2021-06-02 浏览次数:1015

一、申办程序

1、注册窗口申请名称预先核准,取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。

2、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,持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到相关部门取得前置审批证件。

3、填写相关表格及准备相关材料。

4、到注册窗口提交申请材料,材料齐全,符合法定形式的,领取执照。

二、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

1.《公司登记(备案)申请书》。

2.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》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。

3.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。

4.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。

◆ 股东为企业的,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。
◆ 股东为事业法人的,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。
◆ 股东为社团法人的,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。
◆ 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,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。
◆ 股东为自然人的,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。
◆ 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。

5.董事、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(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,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)及身份证件复印件。

6. 法定代表人 任职文件(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,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)及身份证件复印件。

7.住所使用证明。 (按 《赣州市简化市场主体住所(经营场所)登记条件暂行规定》要求提供)

8.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。

9.《股东(发起人)出资情况》

10.《财务负责人信息》。

11.《联络员信息》。

12.《私营企业党建情况统计表》。(私营企业需提供)

13.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,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。

14、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,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。

三、有关事项说明

1、依照《公司法》、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适用本规范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参照本规范提供有关材料。

2、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。

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,应当提交原件;提交复印件的,应当注明“与原件一致”并由主管部门(出资人)签署,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者签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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