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什么我拿到了工商局发布的《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,公司名称却成了别人家的?对于这种“离奇事件”,小编抱着猎奇的心理,对该网友进行了深度采访。原来,不是工商局审核机制出现了问题,而是该网友错过了注册期限!
根据《公司登记管理》条例第十九条规定: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。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,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,也不得转让。
这意味着,拿到《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仅仅是预定了该名称,虽然不能用在经营活动中,但别人无法申请核准相同的名称。
申请人需在6个月内办理营业执照,走完公司注册流程;一旦超过6个月,已核准注册的公司名称就自动失效,若有别人以此名称办理核名申请设立公司,工商局是允许通过的。
因此,各位老板在拿到工商局下发的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后,需尽快办理公司注册流程,若超过公司名称保留期,也要提前一个月申请延期,否则自己钟意的公司名称就可能易主咯!